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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铜鼓宋府

旭堂哥哥?

之余沈旭堂这人,宋云初脑海中最大的印象就是这人是她从小指婚的未婚夫婿,长得是圆是扁,这还真不晓得。

倒是有传闻说,沈旭堂从小长得凶神恶煞,不仅八岁能杀鞑靼,十岁便已经能上战场,这些年守候塞边杀敌无数,正五品的武节将军就是他自己实打实战绩出来的。

少年英武,二十岁的将军,确实是能干!

可再能干,从来素不相识,谈何对他有感?

“无碍。”

宋云初拍拍红柳的手背以示安心,抬手微微一笑,但那笑意中,始终少不了一抹苦涩。

红柳是奴婢。

这里亭中都是主客说笑,奴仆一干皆在边沿候着,宋云初只能孤身上前。

好在,亭中除了沈旭堂这个外人,宋老太爷和一母同胞的兄长都是自己人,特别是对上那双熟悉,却又淡漠的视线,宋云初更是心下稍安。

此刻,沈旭堂是背对着宋云初方向坐的。

只听到窸窸窣窣的莲步轻移。

一道婉转动听的细柔嗓音也跟着响起:

“祖父,兄长。”

“好,云初啊,来,见过你旭堂哥哥。”

宋老太爷满面开怀,指点江山。

宋延青虽然不说一词,但淡漠目色在接触到一母同胞的妹妹,眸子也不由闪过一抹暖意,随之微微颔首点头致意。

他稳定如山。

宋云初更是心下大定。

“见过旭堂哥哥。”

宋云初向沈旭堂福身行礼。

刚才瞧着背影就觉得此人高大威猛,不是一般男子可比,这会靠近,越发的觉得此人孔武有力,煞气逼人。

饶是早有准备,这会宋云初瞳孔也是忍不住一缩,传闻中的沈旭堂凶神恶煞,如今看来,果真不误,棱角分明的面容上是黑黝黝的肤色,左脸颊上横亘着一指长筷子粗细的丑陋刀疤,虎目深邃,极具侵略性。

这就是沈旭堂——

宋云初是大家小姐。

震惊过后,很快就恢复自如。

沈旭堂本来对她的印象并不好。

平心而论,宋云初长相是极貌美的,如此绝色,算是他生平所见第一,但瞧着病病歪歪,一副行将就木之态,实在不衬他武将的身份。

沈旭堂出身武将世家,喜欢的自然是配得上他的女人,奈何,他和宋云初的婚事是长辈定下,掂量利益的得失,这个婚事却是万万退不得。

如果不是家里催促要抱孙子,宋家这个门他是不会千里迢迢从边塞跑回来的。

第一观感,宋云初太弱了,沈旭堂真心觉得自己喜欢不起。

但宋云初明明被他的凶相吓着了,居然还能机智应变,沉稳有度,这和在甘南许多被他长相吓着,哭哭啼啼的闺阁女子又有些不一样了。

宋云初道,“请旭堂哥哥原谅云初的无礼。你守护边塞多年,为国为民,忠肝义胆,义薄云天,云初只是个俗人,于情于理,都该是被你英武非凡的身姿所震撼!”

听听这说辞。

明明是被吓的,偏偏到她嘴里却说得像是敬重他一样。

沈旭堂从未见识过这样的女子。

只觉得有趣,“哈哈哈,云初妹妹倒是会说话。你我有缘,不必多礼。”

他将半福身赔礼的宋云初扶起。

宋云初顺势起来,然后站到了一旁。

宋老太爷见两个小的似乎相处不错,心情越发的大好:

“云初,旭堂是你的未婚夫婿,此次他过门是商讨你们的成婚之期,正好,旭堂之前也没来过咱们的老宅,你们小年轻要多相处才有话题聊,也不至于将来去到塞边鸡同鸭讲,陪旭堂去走走,看看我们老宅的风光景色,以尽宾主皆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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