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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我重写了家族历史 > 160、娘说过,不受人冷眼

160、娘说过,不受人冷眼

徐从和陈羡安入住进了县城的宅子。

商讨让老泰山投资实业的事情并不怎么顺利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。固然陈父有所意动,但投资一个新产业,风险太大,动辄就是数百银元的损失。这些风险,陈父还不想冒。

任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。

于是在陈羡安的建议下,夫妇二人在县城暂住。如此的话,一来,她可以时不时回娘家,劝说父亲同意投资。二来,在乡下,与公婆相处,难免发生一些矛盾,她也想躲个清闲。此外,黄英子坐月子不能见水做饭,家事还得她操持,她当然不想在乡下过活,累的要死。

“徐从,羡安……”

“你们家在乡下过的怎么样了?怎么也不回来看看,光留我一人在这,也怪冷清的……”

入住的第一天,兰花便拉着陈羡安的手,诉着旧情。

以前,左宅和右宅都有人住的时候,这个家也热闹。但自从徐从和陈羡安前往燕京求学,徐三儿和黄英子回到乡下操持家业后,这栋宅子也就渐渐冷清了下来。

她和黄英子是顶好的手帕交,二人都有相似的过往。

黄英子一走,她少了个倾诉的对象。

“我爹在乡下置办了许多田产,至于黄……黄姨,她怀了,前些天刚生了娃,叫栓子,是个男孩。估计也是因为这事,黄姨她行动不便,不好上你这来看望,等再过些时日,就能见面了……”

黄英子比他年龄还小,徐从也不知该怎么去称呼黄英子。不过他知道刘宅内怎么称呼云姨娘,于是想了一下,将其称为了“黄姨”。

至于两家的交情,这近一年来,没走动,确实有点冷澹了。

他想了一下,等明天就托徐大骡子往家里带个口信。栓子的满月酒快到了,早点让家里给兰花发张请柬,以示还没忘记兰花、小宝子这些人。

爹虽然世故圆滑,但总会有一些事处理不到位。

徐大骡子是徐氏宗族的族人,他大概间隔三四天,就赶一趟骡子前往县城。骡子上捎人、带货,顺带传递消息。

“男孩好,生个男孩好……”

“我听说秋禾这次怀的也是男孩,她肚子是尖的,大夫给她诊过脉了,她这次一定能生个男孩。生男孩之后,她也稳妥了,今后就能享福了。”

兰花听到栓子是男孩后,为黄英子高兴之余,也道出了秋禾的事。

下嫁的人不同,她和秋禾渐行渐远。

但她俩在赵家到底有过不一般的交情,和亲姐妹一样,平日里见面不少,知道秋禾如今的处境和状况。

说话间,一个破布衫少年领着花狗和两个小丫头入了客厅。

“太太,少爷和念弟、盼弟过来了。”

破布衫少年恭顺的对兰花作揖。

作揖完后,

言道。

这少年的眉宇很硬,脸似刀削,左额有一个拇指大的红疤。他的模样也比较老态,被外界的风霜打过后的那种老。

他的手在袖里蜷着,眼睛看向脚尖。

“信子,你去前院帮你娘噼柴去吧。”

兰花点了点头,示意自己知道了。

接着,她捻着帕子,对其吩咐了一句。

“他是信子?”

“都长这么大了?变化这么大?”

正在喝茶的徐从望了一眼信子离开的背影,暗中想道。

他和信子见面不怎么多。还在杂院的时候,他就听说信子爹娘起早贪黑卖早点,将信子送到了乡下的私塾读书。如今看来,信子应该是一块榆木疙瘩,读书不开窍。所以信子爹娘将其接到了余家,充当余家少爷的长随。

“从哥哥,你来看我了?”

花狗见到徐从很是高兴,他扑到了徐从的怀里,央求着让徐从去抱他。等徐从抱好了。他道:“我爹说了,再过一年,我就能入学了,入学之后,就能当从哥哥你这样的读书人了……”

“那好,说定了,你要好好读书。”

“今后做个状元郎。”

徐从摸了摸花狗的头发。

虽说都是头胎,但兰花生下的花狗天生就比较强壮、活泼,一点也不像是要夭折的样子。栓子就没花狗这般好命了,他出生有点早产,体质虚弱,不得以去拜了周班主为师,入了梨园行。

花狗扑到了徐从的怀里,比他稍大的盼弟、念弟便无所去从了。尽管兰花婶对她们很好,可到底还是陌生。能入余宅,更多是因为花狗的引领。故此,在见到花狗来到了徐从的身边,她们两个也走了过来。

“这是秋禾的两个女儿,双胞胎,一个叫盼弟、一个叫念弟。”

兰花对徐从介绍道。

等介绍完了,她对盼弟、念弟说道:“这是徐……徐叔叔,徐叔叔和你娘认识,你叫他徐叔叔吧。”

辈分有点乱。

她嫁给了二超子,是徐从的婶娘。而秋禾和徐从却是同辈。若是让秋禾的两个女儿称呼徐从为哥哥,那就相当于凭空给秋禾长了一辈,给徐从降了一辈。如此做的话,很明显,不怎么讨喜。

所以哪怕辈分再乱,各称各的就行。

“盼弟?念弟?”

徐从放下花狗,摸了摸两人的脑袋。

他从身上摸索了一下,摸出了一些零钱,大概是两个铜子、几个银毫。他粗略的将其分成了两份,分别递给了二人。

“这是叔叔给你们的见面礼……”

“初次见你们,没来得及准备什么吃的,你们拿着钱,自己买。记着,别告诉你娘……叔叔给了你们零钱,不然你娘绝对会没收你们的零花钱……”

他道。

四年前,秋禾弃钱的决绝还停留在他的脑海里。

“你在可怜我?”

这句话的回音一直在他的心里盘旋,如软刀子似的割着他的肉。给陈羡安写信之时,他提到了尾崎红叶《金色夜叉》的宫和间贯一。他觉得,秋禾的弃钱,与间贯一踢宫的那一脚如同一辙。

一个人选择了世俗,一个人仍在对光追逐。

不管世人的口中多么宣扬进步,但追根到底,没有人会喜欢跟在大小姐们身边的丫鬟、女婢,他们喜欢的只有……大小姐。每个人都虚伪的很。唾弃穷小子之余,却对富家千金心生爱慕。

一个富家千金只需有中人之姿的美貌,不怎么恶劣的性格……。

她就能得到世人的爱怜。

千古不变的定律。

“收下吧,别让你娘知道。”

徐从掐了两个小姑娘的脸蛋,笑道。

两个小姑娘的长相和秋禾很像,他能看出来,都是鹅蛋脸,鼻子不怎么美观,有点塌鼻。

“娘……”

“娘……让我们别乱收别人的钱。”

令人意外的是,念弟拒绝了徐从的施舍,她的两个眼睛虽然盯紧了徐从放在掌心的钱财,可她仍旧选择了拒绝。

“娘说了,别受人家恩惠……”

“受了恩情,就难自在了。”

盼弟眼巴巴的望着钱,补了一句。

“既然这样的话……”

“那我就听你娘的话,不给你们两个钱了。”

徐从翻掌将钱从手中收回到了长袍的兜里,他对两个姑娘打了个拱,“你娘说的对,受了人家的恩情,就活的不自在了。谢谢你们今日教我这个道理。我也希望……希望你们两个能记住这个道理,记一辈子。一辈子不受别人的白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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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哪怕吃糠咽菜,吃了一顿没下一顿,咱不求人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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