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一开始,他就只想和家人在一起,过一些无忧无虑的生活,数百年过去,这种想法更加的强烈。
如输尽殇所言,如今虽是大世,称之为乱世也不为过,能在乱世之中,苟全性命与家人身畔,度过余生,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?
只可惜,这些年来,李霄从没有一刻停下休息过,他的身后,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,在摆弄他的人生,
自从遇到后羿,与之交谈之后,他更加这样觉得。
要想挣脱这只大手的掌控,他必须变强,变得屹立天地间,无人再敢与之争锋的那一天。
又或者,与家人们重逢,从此安心过日子的那一天。
这一日,第十城发生巨变。
一个黑袍男子,对至尊殿出手了,
广袤无垠的第十城,凡是有至尊殿的地方,皆是被一只从天而降的大手,碾成飞灰,一些强者试图抵抗,无一例外,全部成为掌下亡魂。
“是李阎王,绝对是李阎王!”
“黑袍,方天画戟,是他没错了!”
有人根据种种特征分析,几乎确定,出手的人就是李阎王无疑,面对至尊殿的挑衅,他终于坐不住了。
出手霸气,凌厉,颇具阎王风格,所过之处,至尊殿的地盘,被夷为平地,大地沉陷,虚空坍塌,
他真的太强了,几乎没有人能阻挡。
每到一处,只说一句话,退出至尊殿者,免死!
一日。
仅仅一日时间,第十城的至尊殿,便是彻底瓦解,不复存在。
如此战绩,着实令人震撼,无以复加。
一时间,李阎王三个字,在第十城中,疯狂蔓延,一些未曾见过李霄出手的人,终于明白他为何会被称之为阎王。
消息传回地球,诸多修士哗然。
看来,第一至尊对上李阎王的那一天,更加接近了。
神路漫长。
随手灭掉至尊殿,李霄不再耽搁,继续前行,这一次他是速度更快了,走到一城,神念一扫,只要没发现颜如玉的行踪,便是继续前行。
九十九城,已走过一半。
这里,是第四十九城。
神城浩瀚,无边无际,此处不再有天地,仿佛直接将宇宙的一个角,圈进了这神城之中,抬眼望去,无尽行星漂浮虚空,黑暗中,伸手不见五指。
能走到这里的人,很少,广袤的虚空中,许久才能见到一些强大的修士飞过,他们不是一方霸主便是一方至尊。
“听说了吗,一个月前,第十城的至尊殿被李阎王一人横扫了。”
“早就知道了,今天魔王岭有一战,李阎王又要出手,斩杀第一至尊的一个兄弟。”
“这李阎王胆子真大啊,我听说第一至尊如今已是准帝,他还真不怕死。”。
一路上,李霄听到许多这样的传言,莫名其妙,他什么时候要斩杀第一至尊的兄弟了?毫无疑问,这神路之上,居然有人冒充他。
“我倒要看看,冒充我那家伙是谁。”李霄身形一动,直奔魔王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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