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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零一一章、陇西之行

在大汉朝,男子年十五束发。

就是束扎发髻。《礼记·玉藻》有云:“童子之节也,缁布衣,锦缘,锦绅并纽,锦束发。”

华雄此刻头上的头发,不再是扎成总丱,而是束了起来。

这是他临出门时,让他阿母庞氏帮忙弄的。

用他的话来说,是今日就要跟着羌人去陇西了,束起头发来也让路上方便些。

庞氏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。尤其自己孩儿的身高已经将近七尺,再扎成总丱的孩童发型,也不太适合。

然后呢,在帮他束发的时候,还不忘在他的小布兜里,塞了好几个煮熟的鸡子。

“路上吃。雄儿啊,阿母听说参狼羌那边挺乱的,汝可不要乱跑啊!”

“还有,出门在外莫要和人闹腾打架。”

.......

絮絮叨叨的,将孩儿第一次出远门的各种担忧和叮嘱,都给扔完了。

让休沐在家的华立,都进来催促了好几次。

身为人父的他,有着西凉男儿的豪迈,只是叮嘱了一句莫惹是生非,剩下的全是“男儿当志在四方”各种勉励。

就是呢,他给王达阿舅的粮食,除了换取马匹和帮佣口粮之外,还额外多给了两石。

作为多照看自家孩儿一眼,私下拜托的谢礼。

毕竟这里是西凉,出门外出遇上马贼或山贼什么的,并不是什么稀奇事。

而有人照看和没有人照看一眼,有时候会关系到一个人儿,是否还能继续惬意品味着这里的西北风。

其实呢,华立的这两石粮食都白费了。

就算没有他的私下拜托,王达阿舅也会好好照顾华雄的。

不光是因为自家外甥王达几乎和华雄形影不离,更因为自己的儿子车儿,变成了华雄的跟屁虫。

甚至在他心中,还不止一次闪过这样的念头:为什么自家外甥是王达,而不是华雄呢?

好嘛,他生出这种念头是有理由的。

他血亲外甥王达,无论是态度还是神情,都带着明显的排斥。就连对年龄相仿的表弟,都是冷冰冰的。

而华雄,则是不同。

在前些日子,帮佣割麦的时候,他带来了麦饼给车儿吃。

在如今回去部落的路上,他腰侧小布囊里的鸡子,大部分都进了车儿的肚子里。

晚上歇息的时候,他帮忙车儿将头发扎了个总丱;还拿出自己的两石铁胎弓讲解射术和教了好些汉字!

是的,他的儿子,一个羌人的后代,也认识好几个汉字了!会写出了自己的名字!

整个参狼羌,大大小小那么多部落,有几个人是识字的?

两只手就能数得过来了吧!

羌人没有自己的文字,现在也没有发展出姓氏,都是以部落种号代替姓氏的作用。王达阿舅的羌名音译成汉语,叫乞儿措木。

不过呢,他自己是不会写这几个字的。

所以呢,他对华雄心生感激,也不奇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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